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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 2005-04-07, 10:12   #1
coc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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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ca 正向著好的方向發展
預設 [新聞]05年10月1日起 台灣網路拍賣強制課稅

引用:
拍賣網站是目前非常熱門的網路服務,除了造就出eBay與Yahoo!等知名網站外,也讓許多個體戶發了小財;坊間也有不少書籍與節目專訪網路拍賣的名人,探索其致富發財之道。拍賣網站變成了另外一個實踐發財夢的管道,讓開店做生意變得輕而易舉。

原本的拍賣網站以二手買賣為主,不過由於吸引許多買家駐足,慢慢地許多商家也開始在上面開設虛擬商店,另外開闢一條財源;事實上,有不少人無力負擔實體店面,便專心經營網路上的虛擬商店。這些以販賣新品為主的網路拍賣,積少成多,也形成另一股經濟勢力。有鑑於此,財政部依照所得稅法第四條的規定,凡是以「營利」為主的買賣服務,均需建立稅籍資料並且誠實納稅。自今(05)年4月開始,給予緩衝期六個月的時間,最遲10月1日起,若沒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,就要處分1,000至10,000元新台幣的罰鍰,並且可以連續開單告發。而不登記、不納稅者,更有可能觸犯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,最多可處罰十倍的稅額。

網路拍賣的稅賦跟實體通路一樣,每個月營業額未滿20萬,但商品銷售達6萬元以上,或是出售勞務達3萬元以上者,稅率1%但免開發票。而營業額超過20萬者,則需開立發票且徵收稅率5%。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,所得額低於5萬元以下,免徵營所稅;所得介於5~10萬元之間,營所稅15%;倘若超過10萬元以上,稅率25%。每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,不課營所稅,歸併到綜所稅中課徵。超過20萬元就要課營所稅和綜所稅。網路拍賣既然成就了許多人的發財之路,獲利者也應該誠實納稅,遵守應盡的國民義務。
http://www.find.org.tw/0105/news/010...p?news_id=3644

這是應該的,不想被課稅的人會跑到國外去賣嗎?
__________________
[新奇]TWFTP也能發好人卡
[鬼扯]把IRC稱呼聊天室有點小看它的功用(  ̄ c ̄)y▂ξ
[中肯]穩定的主機應該要有的表現
coca 目前離線  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舊 2005-04-08, 00:19   #2
taicom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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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com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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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新聞喔...
不過目前還沒用過網路購物
不過為什麼國外不用?
__________________
taicomjp 目前離線  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舊 2005-04-08, 08:55   #3
ktom2004
256M隨身碟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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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3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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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tom2004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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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變相加稅..?
ktom2004 目前離線  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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